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1-03-29】作出准予【青田县中凌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青田县中凌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112120210002】。
3.机构负责人姓名:【周恩勃】。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章和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11821115300004】。
5.专职从业人员4人 ,姓名:【章和合】(身份证号:【330***********7424】)、【章彩华】(身份证号:【332***********9681】)、【季小芬】(身份证号:【332***********9486】)、【周恩勃】(身份证号:【332***********9672】)。
6.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江岱路3号】。
青田县财政局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