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9 16:00:11    文章来源: 征收中心 点击数:  作者:   


青征启告20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祯埠镇人民政府实施祯埠镇2021年1号地块青田县祯埠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拟征收 祯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祯埠  祯埠  / 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90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田县人民政府将组织 祯埠 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不作为征收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祯埠村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青征启告〔2021〕2号).pdf

   拟用地范围图.pdf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