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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青田县医疗保障局 青田县财政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青田县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青医保〔2019〕17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大“三医联动”改革力度,加快实现“六医统筹”,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步,建立健全复合型医保支付制度。以医保支付方式为引导,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
2.《关于印发《丽水市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医保发〔2019〕43号)
三、政策内容
1.主要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 10%,到 2022 年,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 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 90%以上。
2.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
(二)推进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三)建立健全协同配套机制。
3.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9年11月底前,成立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
(二)实施准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根据DRGs配套管理办法配套要求,开展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的病案整理、数据上传、接口改造、测试分组工作。确定门诊按人头付费实施办法;
(三)全面落实阶段。2020年1月起,全面开展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住院医疗服务DRGs点数法付费及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形成就医有序、基金可控、服务高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实施对象
全县两家县域医共体。
五、实施时间
2019年11月2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