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1-03-23】作出准予【青田众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理记账公司名称:【青田众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执业证书编号:【DLJZ33112120210001】。
3.机构负责人姓名:【王正微】。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姓名:【王正微】;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0210036】。
5.专职从业人员6人 ,姓名:【王正微】(身份证号:【332***********0049】)、【马璐瑶】(身份证号:【332***********5129】)、【刘央央】(身份证号:【332***********2422】)、【王莹莹】(身份证号:【332***********5141】)、【季莺莺】(身份证号:【332***********440X】)、【张丽芳】(身份证号:【330***********7521】)。
6.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9号五楼501室】。
青田县财政局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