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31号)及《青田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农〔2021〕43号)文件要求,2021年3月19日,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对浙江欣宏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疫苗采购合同发票、《检疫申报受理单》复印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该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现将2020年度青田县强制免疫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补助经费进行资金拨付前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防疫科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西路70号
邮编:323900
受理电话:0578-6022033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防疫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
2020年度浙江省强制免疫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补助经费汇总表
县(市、区): 青田县 单位:万(头只、毫升、头份、元)
养殖场名称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存栏数 | 出栏数 | 免疫数 | 疫苗 品种 | 自购疫苗 数量 | 补贴单价 | 省级以上补助 | 县(市、区)财政补助 |
浙江欣宏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潘卡丽 | 13803 | 44763 (屠宰数5173; 饲养种用数:39590) | 46000 | 猪瘟、 口蹄疫、蓝耳苗 | 猪瘟:74820头份 口蹄疫:60200ml 蓝耳苗:11250头份 | 12;6 | 149808 | 149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