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财采(2021)23号文件要求,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了专项清理,经逐一梳理核查,没有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标项情况,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0日。若发现不妥,请及时来电,联系人:蓝岚,联系电话:6966257(646377)。
附件:《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核查结果公示》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0日
《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核查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