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修编)的批复》(青政发〔2021〕50号)要求,现将《青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修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青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修编)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水利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