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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拨用方式供应土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明秀庵建设项目”公用设施用地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 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明秀庵 |
宗地位置 | 方山乡石前村 |
土地面积 | 688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备注 | 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王珏 电话:0578 - 6095195 |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