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展示体验中心等32个示范点
拟认定“微改造、精提升”第一批县级示范点的公示
2021年度我县全面完成了“微改造、精提升”改造任务, 现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文旅〔2021〕17号)和前期专班办公室下发了《丽水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认定导则(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结合青田县工作实际,由相关主体单位推荐,县文广旅体局对文化展示体验中心等32个第一批示范点进行了审核评定,认为文化展示体验中心等32个示范点基本达到县级示范点的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来电或来信提出有关意见。
联 系 人:林王杰(县文广旅体局),电话:0578-6509082 ,传真:6805103
地 址:青田县新大街58号,邮编:323900
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青田县拟评定为“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名单
1、鹤城街道-文化展示体验中心
2、鹤城街道-青田华侨之窗(华侨历史陈列馆)
3、油竹街道-侨乡进口商品城入口
4、油竹街道-侨乡进口商品城石锦商业街区
5、鹤城街道-革命历史纪念馆及周边
6、油竹街道-四都港二桥
7、鹤城街道-刘基广场公厕
8、鹤城街道-欧江大桥北桥头公厕
9、鹤城街道-老酒厂公厕
10、鹤城街道-龙东路公厕
11、青田县石门洞景区
12、青田润泽大酒店
13、鹤城街道-绿湾原舍民宿
14、方山乡景区镇-根头村稻鱼共生民宿
15、方山乡景区镇-根头村乡愁长廊
16、方山乡景区镇-龙现村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区
17、方山乡景区镇-根头村石上花开主题长廊
18、方山乡景区镇-龙腾鱼跃田鱼观赏区
19、方山乡邵山景区村-农耕体验区
20、方山乡邵山景区村-水上乐园
21、方山乡邵山景区村-素质拓展器械区
22、方山乡邵山景区村-丛林迷宫
23、方山乡邵山景区村-儿童攀岩
24、方山乡邵山景区村-山地越野车
25、方山乡邵山景区村-儿童卡丁车
26、方山乡邵山景区村-蹦蹦云
27、方山乡根头村-乡村陶雕体验馆
28、景区城-步行桥点位音乐喷泉
29、景区城—太鹤湖游船
30、建党100周年主题氛围营造
31、西门大桥北桥头下景观改造
32、水塔巷街口景观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