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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预告
索引号: 002652678/2021-120868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2-21 16: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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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办小学一年级学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


(1)第一批: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下列各类条件之一。按类别顺序录取,每类按时间长短排序录取。其中b、c类,以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落户时间排序;d类以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排序。因休学需复学的学生无需报名,按照原学籍优先复学。

a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b类: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父母或(外)祖父母世居学区的华侨、归侨子女。

c类:适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户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

d类:只拥有适龄儿童户籍。

(2)第二批:学区外在居住地借读的适龄儿童,在鹤城、瓯南、油竹街道借读的适龄儿童按照下列相应类别报名;在其它乡镇(街道)借读的适龄儿童只需提供村(社区、居委)的居住证明。

a类:父母拥有学区范围内《浙江省居住证》或《青田县实有人口现住址登记证明》(青田籍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青田县实有人口现住址登记证明》,非青田籍为《浙江省居住证》),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登记后至入学报名前须为连续居住,期间多次登记的,前后两次登记间隔30天内视为连续居住。下同)。

b类:(外)祖父母拥有学区范围内《浙江省居住证》或《青田县实有人口现住址登记证明》。

c类:其他监护人拥有学区范围内《浙江省居住证》或《青田县实有人口现住址登记证明》。

d类:不能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青田县实有人口现住址登记证明》的,居住在鹤城、瓯南街道的适龄儿童提供社区居住证明选择东山分校或平演小学报名,居住在油竹街道的适龄儿童提供社区居住证明选择彭括校区报名。

以上a、b、c类随迁子女报名后,报名的真实性由辖区派出所核实,若发现登记材料造假则取消报名资格。

第二批报名对象录取办法。a、b、c类按类别顺序录取,每类按登记时间长短排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公办初中一年级学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


(1)第一批: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或报名对象拥有学区范围内户籍。

(2)第二批: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但无户籍的报名对象。

公办初中录取办法。当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户籍生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华侨中学、章旦中学招收本学区学生后,还有多余学位面向鹤城、瓯南街道的小学毕业生招录,按照上述办法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由电脑随机派位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民办学校初中(小学)一年级学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


a类:与本县县政府约定的生源;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本校教师子女。

b类: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民办中小学录取办法。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a类报名对象全部录取,b类报名对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学校前一志愿未招足的计划,在后续志愿报名对象中录取,录取办法同上,直至完成学校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补招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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