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软麦饼、清明粿、嫩玉米,还有红烧猪肉、嫩笋干,像过年一样!”“红烧肉打太多了,我吃不下了,谁还要呀……”近日,青田县贵岙乡下坑村的“幸福食堂”充满欢声笑语,老人们团聚在一起共度温暖时光。

“幸福食堂”位于贵岙乡下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楼,由县民政局拨款兴建,旨在贯彻落实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为当地老年群体提供物美价廉的供餐服务。食堂的管理经费则由群众自费、财政补助、爱心捐款等三部分组成,该笔资金的规范使用是食堂运营的关键,也是纪委监督的焦点。
土豆5斤、白菜5斤、猪肉3斤等食材合计267元,采购人苏某、孙某……近日,乡纪检监察干部走访“幸福食堂”重点查阅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到列明食材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的销货清单上,无一例外签署着两位采购人员的姓名。这样的“双人审签”模式,正源于此前的一次整改建议。2020年12月,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食材采购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乡纪检监察干部现场向食堂管理人员提出采取“双人审签、随机轮岗”工作机制的意见建议。在监督推动下,食堂管理人员号召党员干部志愿组成“帮帮团”,每次以2人为单位轮流买菜并于当日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以制度化、规范化的采购流程大大减少廉洁风险隐患。

“80岁以上的老人和低保户每人每月150元包三餐,尽管有财政补助,食堂还是赤字运营,所以我们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动员了本地华侨、乡贤、党员干部进行捐款……”在听取食堂管理负责人介绍运营现状后,乡纪检监察干部既被爱心人士慷慨解囊的奉献精神所打动,心中随之也产生了新的疑问——该如何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让每份爱心都用到实处。
为此,乡纪检监察干部督促食堂管理负责人执行“日结周报”制度,即每天将收受的爱心物资登记在册,每周定期进行盘点结算并做好对外公示,充分保障捐赠人、受赠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爱心物资不跑不漏实现“精准滴灌”。得益于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的同向发力,如今一走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就能看到宣传栏醒目张贴着捐款捐物登记表:9月26日,陈某捐赠1000元;10月13日,叶某捐献茄子5斤……这份事无巨细、密密麻麻的“爱心清单”,为“幸福食堂”规范运营点了一盏灯,也为筑牢民生根基添了一块砖。
“不让弱势群体掉队,是奔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最能直观感受到弱势群体的冷暖喜悲,更需要发挥职能作用,让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真切感受到惠民政策的温暖。”在“幸福食堂”里,乡纪委书记看到老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内心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油然而生,表示还将继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深化基层治理、建设清廉村居主线,靠前监督服务,一以贯之践行好人民至上的出发点、落脚点。
(11月28日,本文在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学党史·办实事》栏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