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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11-08 09: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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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委、县人民政府/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营造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主要举措

(一)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将普法和依法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执法,企业治污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一是水环境质量方面。11个国控、省控、市控、县控、交接断面及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标准,其中有4个断面达到Ⅰ类标准,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率99.7%,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1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2.8,较去年下降7.9%。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年初,我局就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由局长负总责,法治分管领导具体抓,由综合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依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职责分工,建立干部学法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局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法行政工作氛围日益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2、注重学法普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抓好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我们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平台、环保讲坛等各种途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岗位人员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培训、讲座。今年以来,先后深入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重点乡镇和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2020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开展了阀门行业、竹木制品行业等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三是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主题党员志愿活动等时机,发放《丽水市重点行业环保管理应知应会手册》、《固废法》、《土壤法》等法律法规手册,并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主动参与生态创建,共同建设美丽“大花园”。

3、严格制度落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管理规定,对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自由裁量适用准确规范。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发布、清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三是积极聘请法律顾问。2020我局聘请了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武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每一个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检查评查,参与重大行政合同的审查及环保重大案件的研讨和审查,有力促进了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共有3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97%。

4、坚持依法公开,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我局按照县里的要求,制作了程序规范、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的工作原则,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放在县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实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行为进行网站公开,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监督权。 

5、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推进监管规范化。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开展“暖冬行动”,邀请第三方专家为17家重点排污单位及70余家一般排污单位进行全方位“把脉问诊”,制定详细整改“药方”,对症下药,有效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二是提高监管效能。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大学堂”15期,聚焦不同行业不同特点,邀请专家现场答疑解惑,传授环保管理知识经验,有效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乡镇网格员以及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强化监管力度。以双随机检查、交叉执法检查、夜间抽查、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巡查监管力度。2020年,下发责改通知书41份,限改通知书160份,现场监察意见书325份,办理违法案件32件,移送公安线索2件。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有的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时习惯凭经验办事,在法律程序执行上还不够严谨。

2、宣传教育还不够广。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上还不够,在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上还不经常,在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方式方法上创新办法还不多,法治思维还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监管水平还不够高。法制人员力量不足,未设立单独法制科室,职能由其他科室兼任。少数监管干部和执法人员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带头组织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及全局干部会议上,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2、多次部署依法行政建设工作。在各种会议上,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监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案件办理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各项规定。

3、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重要行政决策等,及时签发各类法律文书,主动参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议等。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和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新老媒体大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各级学校、社区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继续深化环保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3、全面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业务等建设充实环保干部队伍,积极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继续开展环保大讲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4、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主要负责人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继续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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