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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21-119633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11-19 1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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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局属事业单位青田电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行政部门工作要求,根据市反诈联席办、市教育局、县反诈联席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和《青田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条”刚性措施》(〔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局已成立反诈防骗宣传工作专班,各校要迅速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反诈防骗工作专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题研究,统筹布署学校防范宣传工作。各校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各职能处室、教研组、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定期研判学校反诈形势、夯实反诈工作基础,确保各项宣防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校要持续保持和加大力度做好宣防工作,进一步压实宣防主体责任,建立立体宣阵地营造“普天盖地、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增加宣防形式多样性,全面提升广大师生识骗防骗、反诈能力,尤其加强年轻女教师、离异女教师、退休人员、财务人员、编外人员的宣防力度。全力推进反诈宣传个一”:每学期至少邀请公安等相关专家进行一次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反诈专题讲座;每季度学习一次《防范电信诈骗应知应会》或观看《反诈警示片》每月召开反诈防骗宣传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研判反诈形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专题教育(班会或国旗下讲话),教师会议做到逢会必讲电诈;学校电子屏每天滚动播出诈标语(或视频)、反诈提醒至少1条或在醒目处悬挂一条反诈横幅全力实现反诈工作“三个100%”:学校教职工反诈宣传率要达到100%;反诈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教职工、家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要达到100%全力推进“无诈校园”建设。

全面加强信息保护

切实加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做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严禁擅自向教育部门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严禁第三方机构采集师生及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加强师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证件,不贪图小利而违规办理、出借、出租、出售、贩卖银行卡、手机卡等,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

全面加强考核问责

根据《青田县教育系统反诈防骗宣传工作方案》,对因工作履职不力,导致诈骗案发的相应责任人开展“一案双查”,学生发生诈骗事件,将对学生所在班级和学校进行公开通报;教师发生诈骗事件,将对教师和所在学校进行公开通报,并取消教师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涉案金额10万(含)至50万(含)的连带问责分管副校长,涉案金额大于50万元的连带问责校长,同时,将处置结果与学校学年综合考核挂钩。各校要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班主任考核、教师年度考核等。县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台账、暗访检查等形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导检查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落实情况。

 

 

青田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6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1〕99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通知.pdf青教〔2021〕99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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