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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青田县中部引水工程办理选址,用地面积14571.8㎡,现将该选址红线予以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凡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示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防大楼1717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821261)。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