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森防资源安全,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势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全县工作实际需求,我局组织起草了《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2日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路60号青田县林业局。(邮编:323900)
二、电子邮箱:405186344@qq.com,291662178@qq.com
三、联系电话:0578-6837458。
四、传 真:0578-6830076。
附件: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林业局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2日,青田县林业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就《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11月23日,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采纳0条。
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以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青田地处浙江东南部,位于温州的西部、莲都的东南部,东接永嘉、瓯海,南濒瑞安、文成,西连景宁、莲都,北靠缙云。全县土地总面积371.6万亩,林地面积31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8%;森林面积300.6万亩,占林地面积96.5%,全县森林覆盖率81.63%。全县现有松林面积245.9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81.8%,松树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是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风景资源,在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绿化美化环境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县发生面积力争下降10%以上,发生株数下降20%以上,其中北山镇、万山乡、黄垟乡、季宅乡、高市乡、万阜乡、小舟山乡、阜山乡、石门洞林场、县林业总场等10个拔点乡镇(国有林场)实现发生株数、发生面积各下降50%以上。
(二)防治任务
清除全县域内所有枯死松木,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3000套、注射注干药剂15万剂。
(三)时间节点
2021年9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开展疫木集中清理,2021年底完成“窗口区”枯死松树全面清理,2022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县枯死松木除治任务,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零任务;2022年4月开展枯死木验收工作与松材线虫病春季专项普查;2022年5月至9月开展松材线虫病常态化监测与除治。
三、疫情防治
(一)区域划分
1.按防治重点划分
根据当前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木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松褐天牛的生长规律等因素,将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除治区。
(1)重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古松群、滩涂松林和发生数量极少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作为重点保护区,包括:万阜乡、北山镇、黄垟乡、高市乡、万山乡、季宅乡、海溪乡、小舟山乡、巨浦乡、阜山乡、石门洞林场、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太鹤山森林公园、塔山公园。
(2)重点除治区。将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相对孤立的区域和已发生疫情的公路铁路沿线、瓯江沿岸、城镇周边等社会敏感度高的区域作为重点除治区,包括:鹤城街道、油竹街道、瓯南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腊口镇、海口镇、船寮镇、山口镇、祯埠镇、方山乡、仁宫乡、林业总场。
(3)一般除治区。将受害多年且已演替为阔叶林为主的山林划为一般除治区,包括:高湖镇、东源镇、仁庄镇、章村乡、舒桥乡、祯旺乡、贵岙乡、汤垟乡、吴坑乡、章旦乡。
2.按除治优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发生区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将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优先等级划分为“窗口区”与“非窗口区”。瓯江、高速、国道、铁路两沿及城区、乡镇(街道)所在地周边的山场为“窗口区”,其余为“非窗口区”。
3.按除治难度等级划分
根据清理山场下山距离、立地条件,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将全县发生区山场由易到难划分为A区、B区、C区。
(二)防治措施
1.疫情监测
一是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精细化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加强监测力度,山场护林员每2个月至少巡查一次,及时上报巡查结果,确保实现全县2459391亩松林的常态化监测,异常枯死松树取样鉴定率达100%;三是提高监测精准度,通过无人机普查,结合AI图像识别、二维重建等先进技术,对全县疫情发生区及周边林地的疫木进行航拍采集、自动识别、定位坐标,接入浙江省数字森防系统与丽水市“云森防”松材线虫病智治管理平台,实现全面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2.疫木除治
一是集中除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应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小班为作业区域采购专业队伍,或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消薄”成果,可将强村公司直接作为枯死木清理队伍。枯死松树清理专业队伍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绿化造林设计、施工、森林病虫害除治、清理等业务。清理队伍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要求,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
二是常态化除治。在集中除治期外,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或组建专业除治队伍以点工的方式对辖区内发生点位实时跟踪除治,要求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粉碎或烧毁。
三是孤点、高难度松树除治。立地条件差、清理难度大、需要机械帮助以及零星、孤点枯死松树,由施工队伍提出申请,所属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备案表见附件4)进行除治。除治所需吊机、轱辘及搭支架等费用由政府防治经费承担并做好相关台账。
四是枯死古松树除治。枯死古松树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清理。
3.疫木销毁
所有枯死松木采伐后原则上需运往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安全利用;部分高山远区采伐的枯死松木因交通原因难以运输,可由施工队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备案表见附件5),将疫木集中堆放,第三方机构鉴定数量后,就地销毁。销毁全过程需留存影像材料。
4.综合防治
一是加强药物注干保护。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县具有保护价值的松树进行注药保护;二是加强媒介昆虫防治。4月至9月,在疫情较重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采取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要求每隔100-200m(或30亩)设置1个诱捕器,挂设在山顶、林道旁空气流通处。诱捕器下端应离地面1.5m左右,集虫器内盛清水或3%杀螟松乳剂;三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统筹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与生态修复工作,对国道、瓯江两岸、铁路沿线、金丽温高速两侧、城区周围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松褐天牛重度危害小班及其毗邻小班进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有计划地营造其他非松类的针阔叶树种,提高针阔混交林的比例,促进生物多样性,形成生物隔离带。
(三)疫木检疫监管
1.队伍建设
一是由县林业局抽调多名工作人员在疫木集中除治期间通过数字化监控,对定点疫木加工企业生产、安全利用情况进行监管;二是由片区林业工作站加强监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与木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堆放、加工、使用疫木等违法行为;三是乡镇(街道)可在本辖区内招聘1名县级技术监管人员需做好山场清理质量、疫木运输等源头监管;四是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技员要对本辖区枯死木清理质量、进度进行全面监管,对本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疫木加工行为;五是驻村干部、村行政负责人要制止村民私自采伐、藏匿、哄抢疫木;六是山场护林员要跟班作业,监督、制止、报告乱砍滥伐行为。
2.监管措施
一是疫木源头管理。认真执行疫区管理制度,对疫木进行全程监管,切断疫情人为传播途径。全县松木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调运、堆放、加工、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在枯死松木清理或除治性采伐期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落实山场疫木管控责任,开展收缴房前屋后松材薪行动,防止盗伐盗用疫木,严防疫木外流。
二是疫木运输管理。所有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木须凭青田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核发的《枯死松木运输专用车》标志,运输到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实行台账管理、安全利用。
三是疫木安全利用管理。疫木加工企业应当建立购销、经营加工台账,在每年的安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病死松木加工和加工剩余物的集中除害处理工作。安全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县林业局可以根据松褐天牛的羽化期做出适当调整,予以公告。
3.检疫执法
强化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协作办案等合作机制,常年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调运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各种松木包装材料、垫料等)。重点对电力、通讯、建筑、交通等相关单位开展检疫执法检查,查处违法销售、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档案管理
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疫情除治作业、疫木检疫监管等相关的工作台账、图片、影像资料。
3.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除治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除治质量标准,所有树干及枝桠同步清理,山场不得遗留伐木、枝桠,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且剥皮处理。
(二)除治质量监管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需统筹推进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抓好除治质量与进度;林技员要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除治进程,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进度要求执行,驻村干部及村行政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山场护林员需跟班作业,现场监督、及时上报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与进度。
片区林业工作站协助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的督查工作;第三方中介,对全县除治质量、进度实时监理,分乡镇、村居、小班详情记录清理情况,每周出具监理报告,由指挥部通报;县级技术监管人员需现场指导和监督松材线虫病枯死树的清理质量和除治进度。
(三)除治验收流程
由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对所有发生小班的疫木清理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为跟踪验收和最终验收。
除治过程中采取以山场小班为单位的跟踪验收,通过无人机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和第三方中介机构每月安排两次。最终验收定于2022年4月开展。
(四)绩效评价
跟踪验收不合格的,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通报,发放整改通知,要求单限期整改。再次跟踪验收不合格的,每次每小班扣除500元工程款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最终验收不合格的标段不予兑现清理经费。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定期对第三方机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验收合格,抽查不合格的,每小班扣罚500元,严重的将列入失信名单。
五、防治经费
(一)枯死松木清理费用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可根据难易等级分级设置清理单价,下山枯死松木清理均价不得高于0.96元/公斤,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磅单(附发货单、收货单)数量结算。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销毁疫木单价不得高于0.56元/公斤,按第三方机构鉴定数量结算。
枯死松树清理费用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在山场枯死松木清理工作经中介机构验收与相关单位抽查均为合格后,予以支付70%清理费用,剩余资金视下一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酌情支付,清理区域内的松材线虫疫木株树下降幅度高于30%的予以全额支付,下降20%-30%的予以支付一半,低于20%的不予支付。
(二)高难度、零星孤点清理费用
高难度、零星孤点清理的劳务日工资不高于280元(含税收、保险、车旅费用)。
(三)县级监管员费用
参照往年各级监管人员的劳务工资,县级技术监管人员的劳务日工资为210元(含税收、保险、车旅费用),通过当地乡镇(街道)发放;乡镇(街道)要对县级技术监管人员出勤情况登记统计,作为发放工资的参考依据,若发现履职不到位或徇私舞弊的,酌情扣除工资,直至扣完为止。
(四)定点疫木加工企业费用
定点疫木加工企业需将400元/吨疫木收购款项缴纳至指定专户。为确保定点疫木加工企业正常经营,鼓励收购松材疫木枝桠,松材疫木枝桠打粉后按重量补贴200元/吨,以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磅单数量结算。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根据青田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林长制为主抓手,强化县、乡、村、山四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成立县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宣传部、财政局、林业局、公安局、司法局、城建局、文广旅体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局、邮管局、中国移动青田分公司、中国联通青田分公司、中国电信青田分公司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作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将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小班。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相应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片领导(联系村干部)、林技员、驻村干部及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域山场巡查、疫情监测和上报以及枯死松木清理质量现场监管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强化责任考核
建立和完善防控目标责任制,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日常工作和责任考核中,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对领导到位、责任落实、防治成效好的单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履行不到位、防治成效差或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被媒体曝光、领导签字督办等情形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重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队将列入“失信名单”,列入“失信名单”的施工队不允许继续参加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2.完善信息上报制度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认真组织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建立疫情调查技术档案,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疫情情况;实行清理进度周报制,每周四将清理进度上报至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便疫情研判。
3.简化审批程序
一是优化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采伐审批程序,鉴于疫情除治工作时间的紧迫性,可在清理过程中,以行政村为单位同步申请审批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许可;二是简化采购流程,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枯死松树清理作业以行政村、自然村或小班为作业区域,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采用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平台进行招投标,若出现两次流标的,可由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通过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施工队,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
(三)经费保障
2020年-2021年度全县共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5800万元。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共需4411万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见附件2),并积极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争取防治资金。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项目完成并验收后,由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将防控经费拨付各有关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可从生态公益补助资金中解决。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借助高校科研力量,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多层次开展基层监测和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乡村级监测人员和专业服务队的业务水平和现场操作水平。
(五)宣传保障
采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手册、地方电视台播放、互联网报道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通过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挂设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教,普及防治知识,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森林生态意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停止采伐利用松木,积极配合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青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预
算表
2.青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除害处理定
点企业汇总表
3.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和工作职责
4.青田县高难度、零星孤点枯死松树除治备案表
5.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疫木就地销毁备案表
附件1
青田县2021年-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预算表
序号 | 估算项目名称 | 工作任务量 | 预算经费 (万元) | 备 注 |
合 计 | 4411 | |||
1 | 各乡镇年度枯死松木清理及山场药物除治经费 | 3150万公斤 | 3024 | 0.96元/公斤(包括树枝清理)。下山补助0.05元/公斤,计225万元。 |
2 | 监测普查、验收 | 245.9万亩 | 351 | 日常监测;春、秋两季疫情普查;除治调查设计费等。 |
3 | 松褐天牛诱捕器采购及人工费 | 0.3万套 | 81 | 诱捕器诱芯210元/套,诱捕器悬挂、换芯劳务费60元/套。 |
4 | 古松及风景松林预防 | 4万株 | 215 | 购置免疫注射剂150000瓶,13元/瓶。其它药械20万元 |
5 | 执法劳务费 | 20 | 绿剑执法、案件查处过程中鉴定、查没等相关费用。 | |
6 | 培训经费 | 10 | 全县林技员、网格员、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培训、宣传资料等。 | |
9 | 高山远山等高难度清理费用;景区、公园、重点保护区枯死松木日常化清理费用 | 500 | 劳务工资及机械费用 | |
10 | 县级监管人员劳务费用 | 110 | 210元/日*人,11月至3月底151天。 | |
第三方中介监理费用 | 50 | 清理时间提前,监理工程量增加。 | ||
11 | 山场销毁数量第三方鉴定费 | 50 |
附件2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除害处理定点企业汇总表
加工企业名称 | 加工地点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青田县兴发木材有限公司 | 油竹街道小口村 | 麻绍民 | 13575382838 | 麻绍民 | 13575382838(612738) |
青田县金籁木业有限公司 | 船寮镇赤岩工业园区 | 陈小平 | 13967093118 | 陈小平 | 13967093118(660892) |
青田县启航木业有限公司 | 船寮镇舒庄村 | 罗正平 | 681518 | 丁美强 | 13957095603 |
青田县锦岙木制品有限公司 | 祯埠镇锦水村 | 方伟峰 | 18957068632 | 方伟峰 | 18957068632(615856) |
浙江广森木材有限公司 | 东源镇东源村 | 潘碎玉 | 潘如锋 | 15257832511(640402) | |
青田县木易木制品有限公司 | 腊口镇石帆村 | 杨 丰 | 15205781522 | 杨 丰 | 15205781522(556522) |
附件3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组长:潘 伟
副组长:陈海民
成员: (县委办)
朱晓彪(县府办)
季苏海(县委宣传部)
周冠华(县财政局)
倪海滨(县林业局)
李巧勇(县公安局)
林雪明(县司法局)
徐灵忠(县城建局)
叶根长(县文广旅体局)
麻权波(县交通运输局)
倪灵敏(县市场监督局)
叶灵智(县行政执法局)
叶慧强(县供电局)
叶娟(县邮管局)
郭玲玲(县移动公司)
蒋玲玲(县联通公司)
夏建群(县电信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倪海滨兼任办公室主任,阮宽通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县委办、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2.县林业局要结合本县实际,科学编制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统筹具体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将各地除治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也要抓好督查指导工作,成立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各地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确保除治成效。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开展春、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和枯死松木监测调查工作。发现异常枯死松树要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
3.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开展疫情防治公益性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防治意识。
4.县财政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和除治等所需资金的安排和筹措,及时将省、市下达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5.公安局要协作做好疫木监管、执法工作,防止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和包装材料外运;对阻碍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将予以行政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司法局负责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重要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与意见。
7.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非法加工行为的监管力度。
8.城建局负责城市公共绿化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监督城乡建设项目中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处置工作,严禁销售、存放、加工、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园林管理处负责太鹤山森林公园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鹤城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配合。
9.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范围内的松林、松树的疫情调查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监督公路建设中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处置工作,严禁销售、存放、加工、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10.行政执法局要协作做好疫木监管、执法工作,防止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和包装材料外运。
11.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石门洞国家森林公园、千丝岩公园等景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当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
12.广播电视、电力、通讯、铁塔公司、华数公司等通信部门和单位,在架设和维护电力设施、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网络砍伐松科植物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防治质量标准砍伐松树;涉及使用松木材料的,应当向当地乡镇报备。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用毕的松木材料,并按照防治检疫要求进行除害处理或销毁。
13.邮管局要加强快递公司收寄快件规范管理,严格查验涉松、涉木制品等植物检疫证件,及时上报问题邮件。
附件4
青田县高难度、零星孤点枯死松树除治备案表
乡镇(街道) | 棵树 | ||
区块(地点) | |||
原因 | |||
施工方案 | |||
林技员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班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现场影像资料、清理现场影像资料
附件5
青田县松材线虫病枯死疫木就地销毁备案表
申请施工队伍 | |
区块(地点) | |
原因 | |
施工方案 | |
林技员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班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现场影像资料、清理现场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