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9号)、《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63号)等文件,我县认真开展工业机器人购置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于6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机器人购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经商〔2021〕52号),共收到浙江展风鞋业有限公司、青田希博来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科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申请材料。经专家确认,4家企业购置的设备属于工业机器人范畴,拟确定为申报2021年工业机器人购置补助对象,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6834222,6822552。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