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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青田县千峡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对北山镇湖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办理选址,用地面积2899㎡,现将该选址红线予以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凡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示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防大楼1717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821261)。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