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10月12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赴仁庄镇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在校学生发放学习用品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为未成年人心理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年龄有别,权利无异,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祖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