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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0-11 23:29:2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着力营造我县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青田县海口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新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陈新光在祯埠村操办乔迁酒席,违规收受时任海口镇南岸村村委会主任留某某、泗洲埠村村委会主任朱某某礼金共计4000元。2021年4月,陈新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收缴。

二、青田县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林观勇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8年,林观勇在负责青田县侨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所管理期间,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慰问费等问题。2020年12月,林观勇受到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青田县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季苏海违规领取个人补贴等问题

2013年7月至2020年8月,季苏海违规领取保安公司各类补贴共计107250元,虚列保安工资套取资金共计346990元用于列支其他费用。季苏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季苏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旭波违规收受低收入农户礼金问题

2019年2月,朱旭波以其子在丽水买房为由在海溪村操办乔迁宴,违规收受海溪村低收入农户张某某、季某某等5人礼金共计1500元。2021年1月,朱旭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五、青田县鹤城街道平演村原党支部书记章国清违规索要“辛苦费”问题

2019年,章国清以平演村两委干部多年帮助高岗水利枢纽公司政策处理为由,向业主单位讨要“辛苦费”共计66575元,并将其中200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1年5月,章国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上述5起典型案例,既有违规发放补贴,又有违规领取个人补贴,还有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等问题,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坚决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违纪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高压态势之下,仍不收敛、不知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树牢廉洁自律高线,崇洁尚廉、防微杜渐。全县各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青田: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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