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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优化放心消费环境,按照“放心消费在浙江”总体工作要求,青田县市场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主动向社会作出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见经营场所《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公示牌》。2020年度,全县新培育放心消费单位 1458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628家、放心工厂121 家),培育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欢迎广大消费者、各有关部门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与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联系(消保分局电话0578-6821983,产品质量监管科电话0578-6962812)。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