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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留青十送”惠企政策中培训补助和保费返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惠企政策包的意见》(青控办〔202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留青十送”惠企政策,现就培训补助、余缺调剂补贴和保费返还等事项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助
(一)申报对象
符合《关于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惠企政策包的意见》(青控办〔2021〕17号)、《青田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青人社[2020]47号)要求,青田县规上工业企业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超市、酒店、建筑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企业岗位技能培训按实际培训合格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备案开班的,补贴标准由每人300元提高到每人500元。
2.培训应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企业文化等内容开展,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3.培训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天,24课时。
(三)申请材料
1.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3份(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培训方案(含课程安排、师资等)1份;
4.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1份(附件2);
5.培训学员签到表1份;
6.培训教学质量反馈表1份(附件3);
7.企业职工个人材料(含身份证及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8.培训授课小视频(3-5次,每次2分钟,上传至平台)。
(四)申报流程
企业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向县人力社保局提交开班审核,备案提交营业执照、培训花名册、培训方案等,经备案同意后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经审核、公示等流程,直接拨付企业对公账户。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578-6830773,0578-6026958。
二、余缺调剂补贴
(一)申请对象
我县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
我县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1年2月28日前为加班追产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稳定用工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余缺调剂补贴申请表》(附件4);
2.《余缺调剂人员花名册》(附件5);
3.余缺调剂员工参保证明(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4.员工输入企业工资发放证明;
5.余缺调剂协议书;
6.员工输入企业为加班追产企业(经办机构自行获取)。
(四)申报流程
1.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1年3月31日前向县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经审核、公示后,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局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29号二楼就业中心就业科
联系电话:0578-6834753
三、保费返还
(一)申请对象
青田县规上工业企业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型超市、酒店、建筑企业,并满足2021年2月裁员人数为0的正常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职工退休、死亡以及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调动的,不计入裁员)。严重失信企业(发改局提供认定名单)和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县市监局提供认定名单)不得返还。
(二)补贴标准
返还失业保险费一个月,返还标准按照税务局提供的2021年2月(费款所属期)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
(三)申请材料
有不计入裁员情况的企业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其他企业无需申请。
(四)办理流程
1.经商局提供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大型超市、酒店和建筑企业名单;
2.税务局提供所有补贴企业2021年2月(费款所属期)失业保险缴费数据;
3.经审核、公示后,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局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29号二楼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578-6501017,6835876
附件1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 地 址 | |||||||
经 办 人 | 联系电话 | |||||||
开 户 名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证书类型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特殊工种上岗证 □等级证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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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工种/等级) | 培训起讫时间 | 培训人数 | 补贴标准 (元/人) | 申领职业培训补贴金额 | 申领技能鉴定补贴金额 | |||
培训数 | 获证数 | |||||||
是否为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 □是 □否 是否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是 □否 工种补贴标准: 元 申请补贴金额合计: 元,大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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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单位承诺: 1.上述内容以及申领补贴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2.以上声明如有不实,本机构愿承担所有责任。
负责人: 单位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及公示情况
|
经审核,核减 人,核定 人。核定培训补贴 元,技能鉴定补贴 元,合计补贴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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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 年 月 日— 月 日,在 进行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 公示情况收到如下反馈: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单位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 ||||||||
人力社保意见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单位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 |||||||
资金拨付意见 |
签名: 单位公章(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3份,行业主管部门、所辖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
附件2 青田县职业培训补助学员花名册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户籍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身份证号 | 培训职业(工种) | 培训等级 | 培训时间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审批部门(盖章): |
附件3
培训教学质量反馈表
评估内容 | 评估指标 | 评估等级 | |||
很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培训设计 | 目标设定 | ||||
课程设置 | |||||
师资配备 | |||||
培训实施 | 教学内容 | ||||
教学方法 | |||||
教学水平 | |||||
培训管理 | 学员管理 | ||||
服务质量 | |||||
培训效果 | 对推动工作帮助程度 | ||||
对个人成长帮助程度 | |||||
培训建议或意见 |
注:本表由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填写。
附件4 余缺调剂补贴申请表 | ||
申请机构(盖章): | ||
人力资源机构名称 | ||
人力资源机构开户行 | ||
人力资源机构账户 | ||
累计余缺调剂用工______人(稳定用工一个月以上) | ||
申请补贴资金 | ||
申请机构承诺 |
机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交的所有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若本企业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 |
审核意见: 累计余缺调剂用工 人,补贴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5
余缺调剂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输出企业 | 人员输入企业 | 调剂工作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手机号码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