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小舟山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内容广。因此,小舟山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各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保证内容公开透明。2020年,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中,突出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做到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保证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乡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多渠道并用宣传政府主要职能和工作内容。我乡通过小舟山乡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栏、诗画小舟山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宣传我乡政府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乡政府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36.8153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三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