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2942/2021-94077 发布机构: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01-26 0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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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发展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齐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科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层层落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科室、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积极为信息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平台建设,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着重抓好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垃圾分类、加装电梯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行阳光机构、阳光建设、阳光分配和阳光管理,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公示栏等载体,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过程进行全方位公开,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对垃圾分类通过媒体访问报道、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让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上网,明确行政职权,固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三)丰富宣传载体,公开形式多样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把局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2020年共发布信息100余条。二是积极利用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局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开栏,详细公开工作任务、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要求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将《条例》内容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培训和活动,组织全局信息公开联络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认真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公开台账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190

 4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3

 1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

-5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29780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信息公开渠道仍需不断拓宽等。我们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积极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加大建设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涉及百姓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事项,进行公开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作用。三是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发挥好互联网、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一些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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