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口镇政府联系(地址:海口镇海口村,邮编:323912,电话:0578-6631105)。
一、总体情况
海口镇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二是依照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海口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五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网站公开青田县海口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六是通过线上线下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七是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八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1 | 1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比如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强化意识。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有人监督,有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二是充实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与否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尤其是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热点问题,做好公开。
三是丰富形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三务公开栏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开热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