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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1-93950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1-21 11:06:52

文号:青政办发〔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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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巩固我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三年行动成果,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新机制、新体系、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底,我县实现“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要窗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能力、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防范能力、治理能力、管理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设,强化关键关节补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策,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专群互补提升识别能力。依托专业技术队伍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定期专业调查与日常巡查排查工作的有机衔接,及时更新风险调查成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育规律研究,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二)人机结合提升监测能力。推广使用运行可靠、功能简约、精度适当、经济实用的普适性专业化监测设备。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一支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过硬的基层防灾队伍。

(三)部门协作提升预警能力。县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深化协作,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不断强化预警阈值研究,科学确定、动态调整重点地区降雨阈值,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

(四)科技支撑提升防范能力。配合全省构建集地质灾害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和应急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和可视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码”落地使用,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动态科学管理。

(五)源头管控提升治理能力。按照“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与综合治理,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大搬快聚、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六)健全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健全考核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地质灾害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利用以往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年度排查、日常巡查等成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高、中易发区等开展风险程度评价,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到2020年底前,初步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2022年底前,形成地质灾害日常排查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实时更新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二)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精神,部署开展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针对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街道)开展12000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区,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到2022年底前,完成我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高湖镇、仁庄镇、鹤城街道、祯埠镇等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风险调查评价。

(三)构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点防范村庄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网络。到2022年底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成吴坑乡东溪村、高湖镇旦头山村等21个自动监测点;县气象局负责建成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17处,站点位置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预警需要。

(四)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规范网格员管理运用好“地灾智防”APP实现远程应急防灾指挥联动,提升群测群防员巡查排查智能化、信息化。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防灾管理员培训,持续做好宣传工作。

(五)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大搬快聚、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群众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到2022年底前,完成8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六)健全地质灾害管理制度。修编《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工作制度。以省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试点为契机,制定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3号),进一步完善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大督查和执法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经费,严格依法规范项目经费使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财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行动。对照重点任务,加强检查,督促落实,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推进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的理念转变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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