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做好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浙牧畜发〔2016〕17号)和《2016年—2020年丽水市美丽牧场创建实施方案》(丽牧发〔2016〕10号)要求,2020年11月24日,丽水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青田县高山红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美丽牧场创建进行验收,最终评分86分,已达到创建要求,验收通过。现将2020年青田县美丽牧场创建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前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青田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产业科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西路70号
邮编:323900
受理电话:0578-6078909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青田县畜牧兽医局产业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2020年青田县美丽牧场创美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单位 | 验收组 评分 |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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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山红生猪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 | 海口镇鹿山村 | 青田县高山红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 86 | 8 |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