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政协调查研究、宣传报道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影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政协宣传信息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协宣传信息工作是履行政协职能、提升政协形象、扩大政协影响的需要,也是强化政协自身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的需要。县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对政协履职成效、创新做法、委员风采的宣传,加大对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民情民意的反映,更好的服务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发展。
2.县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在主席会议领导下,秘书长主抓,办公室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二、健全工作网络
3.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做好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发动,全员参与,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宣传信息工作。
4.县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全员参与和信息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县政协办公室在全体政协委员中聘请部分委员担任信息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特约信息员。
5.加强与浙江省政协、丽水市政协以及县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建立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工作网络,共同做好宣传信息工作。鼓励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参加单位积极参与,提供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社情民意信息。
6.切实解决宣传信息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知情参政、业务培训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明确职责任务
7.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围绕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事关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性意见,委员履职、统战工作等方面的重大情况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梳理上报调研材料、社情民意信息和重要舆情。
8.加强工作信息报送。结合政协履职活动开展和委员履职成效,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县政协履职创新做法和成果的宣传报导。县政协办公室要依托省政协“同心苑”、丽水政协网站(刊物)、青田政协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工作信息的宣传发布。各专门委员会每年上报履职工作动态信息稿件不少于4篇。鼓励县政协委员、机关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向《人民政协报》、《联谊报》、《丽水政协》等政协系统刊物报送有关稿件。
9.县政协办公室做好相关稿件的审核、编发、上报、转办及跟踪反馈、网站管理等工作。
四、完善考核激励
10.调研、视察、评议材料,大会发言和采用的政协工作动态信息、社情民意信息、宣传交流材料,均进行统计汇总,根据情况分别计分,给予撰稿人员相应的稿酬。
(1)政协工作信息:青田县政协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计5分(纯文字稿计3分,含图片的计5分),综合类信息(800字以上)每篇计15分。被丽水市政协、浙江省政协、全国政协主办的刊物(网站)采用的每篇分别计15分、30分、50分,综合类信息(800字以上)每篇分别计30分、50分、80分。
(2)调研、视察、评议报告:列为县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工作计划的调研、视察、评议报告,每篇计80分;常委会建议案另加20分。
(3)大会发言:县政协全体会议采用的大会发言材料,每篇计50分;被评为优秀大会发言的加50分。
(4)理论研究材料:撰写政协理论研究文章经审核上报的,每篇计50分。
(5)在党报党刊发表县政协工作相关稿件的,按照稿酬的1:1予以奖励。
(6)社情民意信息:社情民意信息的计分办法依照青政协办〔2015〕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计分相关情况说明:政协工作信息一稿多用的,每篇按最高分值标准执行,不重复计分。内容、角度有较大调整的可另计分。
政协办公室信息宣传工作相关同志年终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11.根据年度宣传和信息稿件报送采用得分情况,按每分10元标准支付稿酬。县政协宣传信息平台各类文稿采用得分统计和稿酬计发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每半年计发一次。
12.根据年度各类文稿报送采用和得分情况,办公室提出年度各类优秀建议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3.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