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概要:当前,我国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民众休闲需求快速增长。文章认为,借鉴台湾经验,依托我县生态、文化、华侨、农特产品等优势,加大制度创新,培育发展我县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大有可为。建议:树立农游合一理念,加大制度创新特别是土地制度创新,长期稳定土地权属,并在大旅游框架下进行科学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扶持我县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直以来,农业发展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我县山多地少,农业劳动力缺乏,机械化、设施化难以施展,如何实现农业转型、农民转身、农村转变是大家关注的课题。近年来,县台办、台联会多次组团赴台联谊探亲、考察。台湾地区在发展休闲农业方面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合我县城市化发展阶段和华侨、生态、文化等要素,我们认为,借鉴台湾经验,加大制度创新,培育发展我县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即以华侨、工商业者等有资本、有经营理念的“新型农民”为经营主体,以我县农特产品、良好生态、本土文化、欧陆风情等资源要素为依托,以独特农庄建筑和农业产业为特色的休闲农业园区),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一、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历程和经验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台湾城市化率位于50%—60%的区间,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农业受到工业和商业的竞争,步入明显停滞、萎缩期,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青年人离村转业,农村老人化、妇女化现象严重。为使农业走出困境,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台湾为加快农业转型,推动农业从第一产业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农业运输等取得了长足发展。资料显示,目前,休闲农业已成为台湾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年接待游客2000余万人次,平均每个休闲农业区接待游客45000人次,年产值25亿元人民币,且吸引大量年轻人返乡“务农”。
考察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农地权属明确。台湾休闲农业是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形成的家庭农场, 明确了经营者(农场主)的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了经营者与外部利益的冲突,使外在矛盾内部化,更规避了农业产业化的公司制模式中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对抗性矛盾。休闲农业是一个长期投资经营的过程,土地权属明确也使得台湾休闲农业经营者没有“后顾之忧”,普遍具备长期投资的理念。如台湾嘉义县丰山生态休闲园区,园区从祖辈开始种植经营,经过三代人60多年的努力,园区面积也从20多亩扩大到750亩。
二是项目主题突出。台湾休闲农业普遍以当地自然风光、文化底蕴为依托,充分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紧扣休闲主题,明确景区定位,实施“一乡一园”、“一园一品”战略,突出深入自然、体验自然、感受文化的特色。每个园区都力求做到主题突出、个性鲜明,有的甚至能在单一主题上做精做深,做到极致,真正体现了“小而精”的特点。如大湖的草莓、嘉义的梅花、花露的精油、童年度假村的亲子活动、台南兰花,都是以某一创意产品为支撑点和突破口,围绕该主题产品开发、研创,衍生出一系列的特色服务、产品和活动,特色非常鲜明,贯彻了差异化发展理念。
三是发展标准规范。台湾休闲农业引入现代企业发展理念和管理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从业人员大多有较高学历并具备专门资格,其经验管理都十分标准、规范。其标准规范不仅体现在休闲农业中的景观设置、绿化美化、生态环保等方面,且景区内的吃、住、行、游、购、娱等经营运作过程,也非常井然有序,即使是景区的导览安排、宣传品印发等细节也极为规范。如飞牛牧场经营面积达120公顷,其所有景观设计都是该牧场聘请国际景观设计大师专门设计,园区的亭、院等建筑物的位置、大小、高度,都按特定的要求布置、建造,种植的景观树种、花草,都经过严格挑选。
四是带动能力较强。休闲农业在台湾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产品深加工、品牌打造、民宿经济等产业的发展。台湾民宿是由农民利用自家空闲房屋开办经营的旅店,其特点是积极融入当地休闲农业乃至旅游文化,融合本地人文、民俗、自然景观和生态特色等休闲农业中最具价值的优质资源。目前,仅台湾宜兰县就有民宿2000余家,其中拥有20张以上床位的民宿200多家。
二、我县具备发展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的良好条件
近日,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农村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得住乡愁。发展休闲农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途径。结合我县侨乡的文化底蕴和独特优势,培育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既能发展农村,改善农村面貌,促进农民增收,又能较好地解决我县侨资充裕而投资渠道狭窄的矛盾,为侨商回归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培育发展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可以说是人心所向,正逢其时。
一是城镇化快速推进为发展休闲农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实践证明,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往往也伴随着居民休闲需求的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末,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3.7%,已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根据2014年县政协组织的新型城镇化调研组分析,我县目前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60%左右。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优化调整和带薪休假制度的逐步落实,城市人居环境、生活工作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居民的休闲需求快速增长。此外,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我县农村的宜居、宜游性和交通通达度不断提高,特别是2015年底,青田高铁将通车营运,青田将跨入以杭州为中心的浙江“三小时交通圈”,休闲农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二是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增收空间。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而休闲农业低价、省时、灵活的特点,完全符合旅游业改革的方向。今年一月份,农业部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发展休闲农业的意义、目标任务、举措保障作出翔实阐释,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休闲农业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环境改善的支柱性产业。微缩到我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生态休闲养生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都为我县发展休闲农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
三是丰富的生态人文资源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优质基础。我县素有“石雕之乡”、“名人之乡”等诸多美誉,生态、旅游、人文等资源非常丰富,这些都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如在农业资源方面,已形成田鱼、杨梅、油茶三大主导产业;在旅游资源方面,已形成石门洞4A景区、石文化之旅4A景区、洞背伯温古村、田鱼村等休闲旅游目的地。此外,千峡湖生态旅游开发,北山旅游小镇、山口石雕风情小镇建设等也在加紧推进;在人文资源方面,拥有石雕文化、华侨文化、名人文化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扎根本土文化、本土资源,拥有乡土底色,又具备异域风情的华侨农庄型的休闲农业,能很好地体现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四是侨胞强烈的回乡投资意愿为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青田是著名的华侨之乡,80%以上的青田籍华侨聚集在欧洲。金融危机、欧债危机造成欧洲经济低迷,给旅欧青田籍华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华商经营情况出现明显的恶化,盈利比例下降明显,华侨回国回乡投资明显增多。特别是一些在外打拼多年,有良好经济基础的中老年华侨,叶落归根和回报家乡的思想浓厚,回乡投资的意愿十分强烈。雄厚的侨资和侨胞强烈的投资愿望,为我县培育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培育我县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的几点建议
一要解放思想。要坚决改变农业就是第一产业的思想,树立“农游合一”农业农村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大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业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农业旅游化、旅游农业化,用好休闲农业发展的新机遇。
二要制度创新。休闲农业发展并不能朝夕可至,需要一个长期的培育发展过程,甚至有可能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当前受农用土地承包年限和其他因素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年限都不长,导致许多有长期投资意愿的投资者裹足不前。建议借鉴台湾的经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使用用途的前提下,结合农村三权改革,进行制度创新,适当延长用于休闲农业发展的土地的承包、流转期限,长期稳定土地权属,使投资者可以安下心、沉下身,踏踏实实做“农民”。
三要科学规划。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农业、旅游、等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在我县大旅游发展框架下,编制《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控。编制的休闲农业规划,应注意做到: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优势,防止重复和同质化建设;2.坚持常态化调研,既保证对各地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动态掌握,又及时了解周边城市居民的旅游消费倾向;3.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保护与开发并重,推进休闲农业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要大力扶持。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项目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政府扶持将使投资者事半功倍。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休闲农业项目,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出台有关准入和扶持政策,在用地、基础设施配套、技术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特别是在建设用地指标上要给予倾斜,促进我县华侨庄园型休闲农业发展。
组稿单位:县政协港澳台侨委 主撰稿者:王景春
发言者:叶伟静 县政协台联界委员、城东实验小学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