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之二十一——强化物业管理 建设和谐侨乡

发布时间: 2016-03-22 14:25:20     文章来源: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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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海委员代表农资环委的发言

 

发言摘要:我县物业管理与城市化进程的要求差距较大,与欧陆风情、山水家园的城市定位要求很不相称,为此,建议一要建立多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二要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三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等。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延伸,它关乎社会和谐和城市宜居程度,广泛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是提升城市品位,进而推动城市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我县物业服务业从2008年开始起步,目前尚处于传统管理模式的初级阶段。有物业服务企业8家(本地6家),物业从业人员424人。本地的6家物业服务企业中二级资质1家,三级资质5家。有物业管理小区 30 个,物管面积146.01万平米,合计8529 户。2015年度物业营业收入1508.5万元。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能力等都于先进地区有很大的差距,与我县的城市化进程和欧陆风情、山水家园的城市定位要求很不相称。

一、我县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职能仅仅落实在县建设局房产科,街道和社区没有配备相应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人员,也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物业行业管理缺少了关键的属地管理环节,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建设局房产科也仅配备1名工作人员,尚需承担其他工作任务,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力量十分薄弱。

2、相关的物业管理政策不健全。我县的物业管理政策还很不健全,行业管理参照国家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实际工作中行业管理人员常常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3、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政府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前期物业管理工作不重视,未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指定或自行选择。一些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交房时只听命于房产商,不对业主负责,又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导致后期物业管理工作矛盾突出。

4、企业经营服务能力不足。我县的物业工作起步很晚,目前还处于单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初级阶段,服务内容也基本局限于提供有限的保安保洁。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科学管理和服务理念欠缺,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普遍。一些企业专业人员缺乏,对物业的日常维修都很难及时、到位,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导致物业费收集率低下,形成恶性循环。

5、行业发展环境有待优化。除了政府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足,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也不足。很多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一些业主有搭便车心理,寻找种种理由不缴纳物业费;一些业主对物业企业提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要求;还有的小区业主就是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费收费标准难调整等等。

二、强化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要走向成熟,走向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需要一个过程。同时,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强化物业管理也是我县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建议:

1、建立多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事务繁杂,建议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委)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建立多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我县物业管理的面积、规模和区域分布的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力量(建议5-6人),同时建立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考评制度,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纠纷调处机制等工作机制,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如《青田县物业管理办法》、《青田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青田县物业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办法》、《青田县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使物业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动物业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要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四点,为后期物业管理奠定基础。其一是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层次、具体位置等;其二是明确小区硬件设施设备的要求,如电梯品牌、质量保证金、绿化质量(绿化率)等;其三是明确小区开发建设的档次、物业管理档次、服务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等;其四是严格执行竣工房屋交房工作。

4、加大对物业服务业的扶持力度。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使物业管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为更多的居民所认可。政府机关、部门办公楼带头实行物业管理,购买企业服务,支持和鼓励企业拓展物业服务市场。实施行业准入制度,出台奖励制度,推动成立物业工作行业协会,促进行业管理和自律。

 

组稿单位:县政协农资环委       执笔人:王旭海

发言人:王旭海       县政协常委 县农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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