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政协重点提案、
重要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提案承办单位: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共收到大会提案219件,经审查,立案188件。根据《政协青田县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政协青田县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办理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政协重点提案、重要提案在县政协各专委会推荐基础上,经提案委主任会议提出初选方案,与县委办、县府办协商,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备选方案,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确定由县委、县政府领导领办、县政协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10件,县政协各专委会督办的重要提案8件。为切实做好2018年政协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发挥重点提案在提案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办理责任。承办单位要在认真办理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提案、重要提案的办理工作。要严格实行办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要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承办,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二、规范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丽委办发〔2013〕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办理程序。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主动、及时将承办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和办理进度向县党政分管领导及县政协督办领导汇报。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案,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要注重重点提案办理面商沟通,主动征求委员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提案答复前要事先征求县政协督办领导及督办专委会的意见,并呈报县党政分管领导审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务求办理实效。重点提案、重要提案有的较为具体,易于落实;有的较为宏观,尚需摸索经验。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克服困难,认真研究,扎实办理。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落实;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实施;受条件限制一时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提案人的理解与支持。
四、实行联合督办。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汇总提案办理情况,总结成绩,剖析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做好综合情况汇报。重点提案、重要提案办理工作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主办单位要将办理情况汇总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送提案督办单位及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协提案委将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和全程督查。
附件:2018年县政协重点提案、重要提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