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协〔2012〕9号
政协青田县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2012年4月23日政协第九届青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动青田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青田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基础上修改完善,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考核 办法 考核 内容 | 内容要求 | 计分办法 | |
专 门 委 员 会 | 大会 发言 | 各专委会要积极组织本委委员参与大会发言,每个专委会每年须按时组织提供2篇以上大会发言材料。 | 以专委会名义撰写的大会发言每篇得40分;被评为优秀大会发言的加20分。 |
提案 | 各专委会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焦点、热点问题,密切联系本专委会所联系的阶层、界别,积极提出集体提案。 | (1)每提出一件集体提案得10分;被列为重点提案的加10分;被列为专委会调研督办的重要提案的加10分;被评为优秀提案的,加10分。 (2)本委提案总数达到人均一件的(包括集体提案),得50分,达不到的倒扣40分。 | |
信息 | 各专委会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每个专委会每年至少要以专委会、活动组名义反映4条社情民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信息。 | (1)报送社情民意每篇得10分。 (2)被县政协刊物录用的,每篇加5分。 (3)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每一批示人次加10分。 (4)被市政协采用的,加20分。 (5)被省政协采用的,加40分。 (6)被全国政协采用的,加80分。 (7)工作动态信息被县政协刊物采用的每篇得5分。 | |
活动 | 各专委会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活动。活动要体现本委特点,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每年年初有活动计划,年终有总结,每次活动有记录。各专委会每年以政协或政协专委会的名义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委员的参加率要在60%以上。 | 各专委会必须建立活动记录档案,每次活动都要按要求作记录,方能得分。 (1)每组织一次活动得40分。 (2)年初有活动计划并及时上报的得20分;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的得20分。 (3)有明显的活动成果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加40分。 | |
调研 | 各专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每年至少有组织地开展一次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 (1)完成专委会调研督办重要提案的得40分,未完成任务的倒扣40分。 (2)开展调研活动并上报调研报告的每篇得50分。 (3)调研报告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用或得到领导批示的加20分。 | |
委 员 活 动 小 组 | 全会 期间 活动 | 组织本组委员积极参与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作好大会发言,写好提案,认真讨论,踊跃参与委员联谊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媒体宣传,展示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的风采。 | (1)以界别、活动小组名义在大会上发言,每篇得60分,评为优秀大会发言的加20分。 (2)提交集体提案的每件得20分,被列为重点提案、重要提案的每件加10分,被评为优秀提案的加10分,本组提案总数达到人均一件的(包括集体提案),得50分,达不到的倒扣40分。 (3)大会联谊晚会上排演的集体节目(二人以上)每个得30分,个人节目得10分,精彩节目酌情加分。 (4)大会期间以活动小组或界别名义接受媒体采访报道的每次得20分。 |
闭会 期间 活动 | 委员活动小组的集体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邀请本组全体委员参加。小组集体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活动主题明确,主要是围绕如何参加全会、如何开好全会、如何履行委员职责而进行。各活动小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 (1)每组织一次有完整记录的活动得40分,有明显的活动成果的加40分。 (2)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的,每篇得50分。调研报告建议被党委、政府采用或得到领导批示的加20分。 (3)报送社情民意和工作动态信息按专门委员会对应项目的考核标准计分。 |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1、县政协办公室为每个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并负责收集反映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业绩的资料及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业绩数据录入。
2、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活动小组应至少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记录、整理、及时上报本委(组)活动的有关资料,负责与政协办公室的联络与沟通。信息员可以在委员中选任,也可以在非政协委员中聘任。一般要求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政协办公室上报相关资料。
3、县政协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委(组)信息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情况,指导各信息员整理、记录好本委(组)工作情况。
4、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应按照政协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对本委(组)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填报汇总表进行年度自评,并及时将有关资料提交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要在每年全会召开前一个月,对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一年的工作进行整理汇总计分,并根据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的工作提出初步的考核意见。
5、县政协秘书长扩大会议在县政协办公室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提出评比初步意见。评比初步意见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后,提请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四、考核年度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年度为:本次全会开始到下次全会召开前的时段为一考核年度。
五、表彰奖励
评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评出的先进专门委员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在全会上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六、本考核办法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