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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4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9-06 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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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各乡镇的实际及低保人员动态化情况,核定2020年4月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7631581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77户599人,农村低保对象9386户15213人。发放2020年4月低保金总计10137989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形式

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金,由民政局直接汇入低保对象的个人社保账户,无社保账户的发到个人一卡通。


 

二、规范动态管理

各乡镇要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将退保人员、新增人员上报我局社救科。为保证低保对象及时领取低保金,请各乡镇于每月末认真核对低保对象信息,及时在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内及时做好变更、注销工作。

 

三、严把“进出口”关

各乡镇对低保对象核定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附件1:2020年4月低保保障金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4月低保名册.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