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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乡镇的实际及低保人员动态化情况,核定2019年7月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9747户1578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80户598人,农村低保对象9367户15189人。2019年7月低保金总计908912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形式: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金,由民政局直接汇入低保对象的个人社保账户,无社保账户的发到个人一卡通。
二、规范动态管理:各乡镇要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及时将退保人员、新增人员上报我局社救科。为保证低保对象及时领取低保金,请各乡镇于每月末认真核对低保对象信息,及时在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内及时做好变更、注销工作。
三、严把“进出口”关:各乡镇对低保对象核定要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