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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青田县食品有限公司上报我局《关于要求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的请示》(青食字〔2020〕4 号)。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研究,将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
二、主要内容
1、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为65元/头。
2、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你公司应提高加工服务质量,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青发改〔2014〕71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