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各街道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经研究,拟于2020年6月上旬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在我县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县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县政府关于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关于推进我县旧城改造工作的议案》,并作出决议;
(五)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六)其他事项。
二、会议有关要求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好上述审议议题的有关调研工作,务必出席会议,无故不得请假。
(二)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有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请于5月2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一式55份,电子文本发至qtrenda@sina.com)。
(三)请县政府、县法院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准备好有关报告材料,县政府于5月15日前将《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在我县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送至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征求意见;将《关于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和发展情况的报告》送至农业与农村工委征求意见;县法院于5月15日前将《关于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送至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征求意见。在根据有关工委意见对报告作修改后,请于5月25日前交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印刷份数另行通知,电子文本发至qtrenda@sina.com)。
(四)请各街道人大工委根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准备好《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电子文本请于5月25日发至qtrenda@sina.com。
(五)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834105。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O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