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45开始,会期半天;
(二)地点:县文化会展中心1805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公安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振兴“浙南油库”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青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
(五)人事任免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三、会议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人员
(1)县政府县长或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2)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侨乡农发公司,鹤城、瓯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4)山口、船寮、东源、北山、腊口等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5)部分县人大代表(另行通知);
(6)邀请县政协领导、县委办、县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各1人)列席会议。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准时参会,无特殊情况请勿请假。
(二)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有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请于6月20日上午12︰00前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一式50份,电子文本发至qtrenda@sina.com)。请县政府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关于公安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振兴“浙南油库”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情况的报告》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一式85份,电子文本发至qtrenda@sina.com)。
(三)请各相关单位将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于6月20日上午12︰00前通过党政机关公文交换平台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各与会人员会前做好相关事项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四)请青田传媒集团(县广播电视台、侨报社)派记者参加。
联系电话:6834105 / 559797 传真:6834105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