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田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在2018年6月28日青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青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蓓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青田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总目标,聚合外力、用足内力、形成合力,切实提升执行工作实效,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2016年以来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两年来,我院执行环境明显优化,执行效率大幅提升,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
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3599件,同比上升57.8%;执结3150件,同比上升43.4%;执结率为82.2%,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2亿元,同比上升55%。
2017年受理执行案件5076件,同比上升41.0%;执结5077件,同比上升61.2%;执结率为88.2%,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4.7亿元,同比上升132.5%。
2018年1至5月受理执行案件2578件,同比上升61.8%;执结1962件,同比上升53.6%;执结率为60.2%,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2.8亿元,同比上升144.8%。
二、执行措施与工作亮点
(一)优化执法环境,凝聚执行合力
1.党委政府、人大高度重视。我院主动向党委政府、人大汇报沟通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得到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县委专门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均出台实施意见,县人大作出决定,支持推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县委综治委发文支持执行工作,以“四个平台”为基石,连通各乡镇全科网格员,协同推进执行工作,今年以来,乡镇网格员已协助执行送达126次,协助调查58次。我院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敦促涉民事执行案件公职人员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知》,每月提供公职人员涉案情况,并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通报,敦促公职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知出台以来,共有39名公职人员自觉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16万元。以两代表一委员、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准入,督促54名涉案候选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1336万元。
2.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深化与县公安局的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数据共享,公安协助调查当事人身份信息、查找被执行人等。与交警部门达成协作机制,对被执行人实行全面限驾,一旦被执行人驾车上路就会被拦截。今年1-5月,共抓获限驾当事人40人次,拘留16人次,扣押车辆32辆,罚款3.5万元,执结案件64件,执行到位标的105万元。与县建设局、县水务公司、县供电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对涉案房地产采取中止、恢复供水、供电强制措施的实施办法》,大力推进腾房工作,发文10日内,就完成了6套房产的腾空工作。
3.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完善与县电视台、报社等单位的合作机制,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及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全面加强执行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弘扬诚信、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舆论氛围。在各类执行专项行动中均邀请县电视台、报社进行全程跟拍报道,制作专题节目,全方位展现法院执行工作的同时,赢取申请人理解,引导公众理性认识。
(二)优化内部结构,规范执行行为
1.优化执行模式,强化执行保障。组建4组执行团队,采取集约化管理模式,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执,终本案件单独序列管理。规范执行备勤工作流程,并充实备勤力量,调动法警队、综合部门精干力量,组成执行备勤小组,缓解原先执行干警24小时待命的“疲劳战”状态。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通过指挥中心与现场干警执法记录仪进行实时通讯,将现场执行、院外作业、单兵作战、运动作战转变为远程指挥、内外互通、统一调度、系统作战,在两级联合行动中进行了多次实战化检验,确保执行活动全程留痕。
2.加强案件管理,节点动态监控。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中枢作用,对执行案件的37个办理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系统后台全程监控执行全流程,对即将超期的节点发出多次预警,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结案后,原案件承办人不再负责该案件管理,交由恢复执行组负责后续管理,要求每半年发起一次网络查控,有财产的立即处置,并安排专人受理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举报。
3.完善案款制度,强化执行监督。扎实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集中解决执行案款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案款管理长效机制。2016年开始运行“一案一人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确保执行款及时、准确发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工作人员、司法监督员共同参与专项执行行动,全程见证与监督执行行为。
(三)加大惩戒力度,维护司法权威
1.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针对各类案件特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实行执行攻坚常态化。先后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公职人员涉执行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12次,通过行动前明确行动目标,行动中统一部署安排,行动后持续关注,取得良好成效,共拘留被执行人106人,履行到位金额1689万元,执结案件138件。
2.严惩拒执行为。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行为。2016年以来,共有402名被执行人因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被拘留,并对73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目前,涉嫌拒执犯罪的,已移送公安侦查5件,已审结判刑2件。
3.加大曝光力度。严格落实失信曝光制度,深度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在县域四大广场电子屏和银行LED屏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浙江网等平台的信用惩戒作用。2016年以来,已将5140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名单。通过省高院平台,与阿里巴巴公司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财产进行扣划,并降低其芝麻信用分数,影响被执行人在线消费的便利程度,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因芝麻信用分数下降,已有15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23万元。
三、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
近年来,我院受理执行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6年以来,案件总量每年以40%-60%的速度增长。从执行干警人均办案数来看,2016年为157.5件,2017年为220.74件,2018年1-5月为85.3件,与2016年1-5月的44.6件相比,同比上升91.25%。执行干警工作强度大、压力重,超负荷运转影响执行干警的身心健康和工作主动性。
(二)部门联动机制仍需完善
两年来,我院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之间仍存有信息共享壁垒、机制运行不畅等问题,导致法院“查人、找物”较为吃力。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的被执行人房产信息滞后,多次出现在执行系统中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但在临柜操作时发现房产已在多年前过户的情况,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如部分银行对扣划工作配合力度不够,效率不高,导致被执行人在此期间转移财产,影响案件顺利执行。
(三)财产处置存在现实困难
在执行工作中,财产处置是解决案件的关键环节,但是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例如,对农村房屋进行查封后,因没有房产权属证明而无法对其进行拍卖变卖;对涉案石雕进行查封后,因全市没有针对此类拍卖物的专业评估机构,且石雕市场行情低迷,而导致变现难。2016年至今,我院共拍卖石雕158件,成交22件,成交率仅13.92%,不利于推进执行案件办理。
(四)公众理性认识仍需引导
现阶段仍有部分申请人对执行工作存在误解,如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就必须要替申请人执行到财产,甚至认为法院应当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部分申请人认为只要申请执行即可,不需要配合或提供财产线索。这种认识加剧了情绪对立,不利于执行干警与当事人之间的良性沟通。同时,部分被执行人存有侥幸心态,千方百计转移财产,或认为只要熬过拘留就可以不用还钱,不利于执行案件的顺利推进和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事务大厅的功能作用,将模块功能进行有机整合,实现执行事务集中、快速办理,提高执行事务流转速度。争取财政支持,将网络司法拍卖等部分事务性执行工作外包,减轻执行压力,提高执行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对内,继续强化各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沟通和衔接配合;对外,进一步深化县域执行大联动,深化与其他部门合作。下一步将逐步推动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逐项落地生根,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等信息共享协作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持续加大曝光力度,通过在全县域多方位曝光,严格执行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倒逼其履行法定义务。联合公检部门强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对拒不申报、拒不履行行为聚力打击,加大拒执罪的打击力度。
(四)进一步引导公众理性认知。通过专题宣传、法条释明等方式,开展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项宣传,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执行不能”,争取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继续加大与县电视台、县侨报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合作力度,通过执行典型案例剖析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高压的执行声势,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
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是社会各方面矛盾的综合反映,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作,青田法院在接下来的决战决胜关键阶段,将针对当前凸显的短板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建设平安、幸福青田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