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青田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局长陈章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量多面广、建造年代久远等因素,当前我县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平安工程,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和电站业主单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进我县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把握机遇,加大资金和技术力量投入力度。进一步把握国家对农村水利建设大投入的良机,早谋划,早行动,切实做好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前期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更大支持。进一步加强水利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积极引进和整合现有水利人员等措施,加快全县七片区水利管理站的组建工作。 三、强化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继续加强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科学组织和管理,严格把好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监理签证、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质量安全。对一些库容较小且资金量不大的山塘整治维修项目,应制订实施办法,科学简化前期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进度,尤其是2010年和2011年省计划的8座“千库保安”工程,要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狠抓进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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