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青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青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凌锋为青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方向明的青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青田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4日
浙公网安备 33112102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