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确保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通报第三批5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典型案例。
1.仁庄镇小令村村委会主任徐文俊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5年,在小令村“一事一议”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中,徐文俊以他人的名义,通过伪造工程发包的相关会议记录和招投标资料等方式违规承揽了该工程项目,并在项目验收过程中,违规套取侵占村集体资金。此外,徐文俊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5月11日,徐文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东源镇西溪村村监会主任潘锡印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5年7月2日,潘锡印违规承揽本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019年3月13日,潘锡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源镇西溪村原村监会委员陈锡关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6年6月2日,陈锡关违规承揽本村挡墙工程项目。2019年3月13日,陈锡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山镇上隆村原村监会委员卓可伟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7年11月23日,卓可伟违规承揽本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11月28日,卓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北山镇韩山村村监会委员包碎东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项目问题
2018年11月27日,包碎东违规参与韩山村松山自然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投标,并承揽了该工程项目。2019年11月25日,包碎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说明,少数村主职干部和村监会成员,纪法意识、廉洁意识薄弱,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特别是村监会成员知纪违纪,侵害了村集体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躬身自省。特别是村两委主职干部、村监会成员,更要以案为鉴、以鉴为明,做到知身份、知敬畏、知职责,自觉当好严格自律、干净干事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监督力量,确保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保长效,督促村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