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丽水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级资质批前的公示
根据企业申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等法律法规,我局对丽水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房地产企业三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丽水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280万元,法人代表为徐静,现有开发项目万丰·中兴苑,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现有竣工项目飞鹤商住楼,建筑总面积为37236.9㎡;竣工项目江南壹号院,建筑面积22859.59㎡;竣工项目万丰福苑小区,建筑总面积15080.18㎡,竣工项目东源富源公寓,建筑总面积19013.135㎡,竣工总业绩为94189.805㎡。公司现有在册人员26人,其中有职称管理人员10人,并办理了社会保险,该公司具备申请三级资质的条件。
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我局将丽水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企业三级资质情况在“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0年8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办公室。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1410办公室
邮 编:323900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