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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田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230/2020-86110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8-25 11:33:09

文号:青人社〔2020〕47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0/8/25/art_1229428208_1956046.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本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3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丽人社[2019]239号)等文件要求,把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政策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稳就业、广扶持、促提升、抓实效”为导向,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到2021年末,全县三年内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7万人次以上,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大幅提高。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类别。将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作为培训重点。培训类别包含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徒制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

(三)开展社会人员培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特色技能人才培训等不同类别的社会人员培训。

(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需求的各类培训、企业以赛代训等不同类别的企业职工培训。

(五)激发培训主体能动性。通过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院校开展社会培训、支持社会和评价机构开展工作等手段激发培训主体能动性。

(六)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资金监管、提升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强化保障。

三、文件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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