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及解读 >政策解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首页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52678/2020-8611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8-18 11:33:15

文号:青教基〔2020〕33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0/8/18/art_1229428208_1956083.html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青田县结合实际形成了《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

一、起草过程

今年3月份开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招生通知》,先后于4月2日、4月9日、5月13日召开校长座谈会,4月11日,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进行了意见征集,4月23日,通过青田教育网、青田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5月9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表决通过。

二、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平稳有序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三、招生原则

青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三是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原则。积极实施教育提质行动,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四、入学资格

一是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今年的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与去年相比有所调整。一是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各自学区。二是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我县的民办学校在全县范围招生。

二是报名条件。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与往年相同。

      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与往年相比变化大,往年民办学校可以选择生源,今年不得选择生源,凡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可以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五、报名安排

一是报名时间。初中报名时间是5月29-31日,初中补报名时间是6月17-18日。小学报名时间是6月13-15日,小学补报名时间是7月1-2日。错过报名时间将不保留学位。

二是报名方式。今年的报名方式变化大,往年是线下报名,今年是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系统是按照学区划分设置,学生只能报学区对应的学校,无法跨学区报名。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报名。报名时,家长如实、完整无误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图片。《招生通知》、招生政策10问10答和报名操作指南已经在青田教育网、青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位家长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查看。

今年报名条件中户籍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8日(2021年起,报名条件中户籍迁入时间和房产证时间截止到前一年的12月31日)。

民办学校根据意愿报名,最多可填报四所民办学校志愿,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必须再参加公办学校补报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区范围的公办学校。

六、招生录取管理

公办学校录取工作遵循“批次优先、随机派位”原则。民办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当某个录取环节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相应的报名对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由电脑随机派位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启用公证处的摇号系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特殊群体权益

一是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三是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烈士子女;驻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子女、县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军转干部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救治确诊新冠肺炎病人的医护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类优待对象子女,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就近安排入学。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工作部署,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方式,加强学籍编班管理,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尽全力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解读机关:青田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78-6834980)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