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温溪镇城中小区25幢7号住宅用地临时改变改变用途”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
吴剑龙、杜珍梅、吴朝君、吴朝阳、吴朝舜、吴黎文、吴丽红(吴剑龙等7人) |
宗地位置 |
青田县温溪镇城中小区25幢7号 |
土地面积 |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367.3平方米(其中1层151.9平方米、2层215.4平方米),分摊用地面积65.1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临时改为商业(商务金融)用地65.14平方米(时间五年) |
出让价格 |
土地收益金7133元 |
备 注 |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8月2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4日 |
青田县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
20
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