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拨用方式供应土地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汤垟乡天门山清虚寺(观音殿重建)”宗教用地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青田县汤垟乡天门山清虚寺
宗地位置
汤垟乡干坑村
土地面积
234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宗教用地
备注
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2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