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海溪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海溪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溪乡政府联系(地址:海溪乡海溪村94号,邮编:323912,电话:0578-6501703)。
一、概述
2017年,海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法措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主动公开情况。认真做好权力清单梳理工作,不断推进涉及海溪乡地区各类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8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文件82个、工作动态信息65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分工9条,内设机构0条,下属机构0条,上级文件56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相关信息同时在青田政府网上公开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许可、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文件、职能介绍、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下属单位、计划规划、总结报告、工作动态、其他业务等11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青田网、青田侨报、青田电视台、海溪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微博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和重大舆情,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网上监测情况,积极进行整改提高;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2017年度,积极发挥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优势,结合官方微博,积极应对重大舆情和社会热点,发布权威信息。
(三)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关,严格监督,落实相关责任。对已上报的公开目录逐条审核把关,确保不重复报、不错报、不漏报。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青田网、农村宣传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区别对待“主动公开”、“部分公开”、“免于公开”的信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海溪乡政府均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和历年,海溪乡政府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和历年,海溪乡政府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有的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还存在怕公开后削弱管理权力,增加工作难度等模糊认识;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收费标准公开。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