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9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青田县高湖镇党政办联系(地址:青田县高湖镇新湖街55号,邮编:323908,电话:6691713,电子邮箱:qt6691346@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体现我们政府公正、民主、透明主要方式,今年以来,我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了解政务,监督政务建立了沟通渠道,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常规化。
1、领导重视,机构完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章立制,做好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高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完善措施,强化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确保信息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我镇主要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本级文件信息40条,工作报告类信息2条,政府重点工作类信息288条。截至2016年底,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7条,政务微信公开与转发政府信息数57篇。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高湖镇没有回应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高湖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6年高湖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高湖镇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和减免情况。
七、机构建设情况
高湖镇设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一个,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高湖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表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