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青田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611)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6楼,邮编:323900,电话:6823169)。
一、概述
201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八周年,县统计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青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66号)精神,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坚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照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条,主动公开文件35个、规划计划信息1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本局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普查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青田县统计网、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青田网、青田侨报、青田电视台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和历年,县统计局均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和历年,县统计局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和历年,县统计局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指导下,县统计局尽心尽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我局信息公开还存在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2016年青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