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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86/2021-94677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0-06-12 10:19:11

全县各初级中学、预防接种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国家消除麻疹策略十项措施的通知》(浙公卫〔2011〕2号)的要求,将初三学生麻类疫苗接种工作纳入省级常规加强免疫程序。为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加快推进我县消除麻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以后每年按文件要求开展,请认真予以落实。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麻疹、风疹、腮腺炎是严重危害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传染病,学校发生相应传染病疫情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儿童少年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构建长期、稳定的人群免疫屏障,加速控制麻疹、风疹、腮腺炎疫情。重点降低成人麻疹、风疹、腮腺炎发病率,继而减少婴儿发病率,预防新生儿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控制风疹、腮腺炎目标。

二、任务要求

(一)接种对象。从2020年开始,即将步入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下称初三学生),在当年9月开学之前,不论其既往麻疹、风疹疫苗接种史及麻疹、风疹患病史,均需开展麻类疫苗加强免疫。

(二)工作指标。以学校为单位,初中三年级学生应种对象麻类疫苗接种率≥95%;

(三)疫苗剂量。接种对象均每人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剂量0.5ml。

三、组织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接种技术方案,组织培训、业务指导,实行质量控制,同时要做好人力、物力组织和相关保障工作,将接种实施情况作为对相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考核内容,统筹辖区医疗卫生资源,共同落实接种任务。

(二)教育部门将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对学校相关领导、校医和教师的宣教培训,督促学校建立并及时更新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健康档案,将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纳入对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疫苗、注射器的分发工作;保持疫苗冷链系统运行良好,确保疫苗质量。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置。会同卫健局、教育局对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行督导。

(四)各相关学校落实学生专题健康宣教、发放家长接种告知书和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附表1),并在每年9月份开学时落实专人收集“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的接种回执单”,及时统计反馈未接种人员信息并督促补种,做好数据统计上报预防接种单位。同时将其存入学生健康档案备查。

(五)各预防接种单位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疫苗管理与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开展工作。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负责疫苗安全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与学校建立双向联系制度,确定接种日期,做好接种信息录入和出具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回执单。

(六)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原省卫生厅等5厅委局《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局关于实施扩大免疫规划的通知》(浙卫发〔2009〕33号)要求统一由财政保障,学生免费接种疫苗。

四、时间安排

(一)县疾控中心每年5-6月布置任务,各学校与辖区内预防接种点对接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登记工作。

(二)每年7-8月份适龄学生由监护人带至就近接种门诊完成疫苗接种。

(三)每年9月份开学时,学校安排专人收集“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回执单”,发现未接种学生督促及时补种。10月底前学校、预防接种单位完成接种信息核对,数据统计,资料整理工作。

(四)每年11月底前,各预防接种单位完成数据的分析汇总和工作总结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表2、附表3)。

五、督查评估

在实施接种工作中,卫健、教育部门要组织督导检查,对接种实施过程中应种对象摸底、宣传动员、现场接种、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利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纳入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


附件:1.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记表

2.青田县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

3.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回执单

4.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统计报表

5.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一览表


附件1

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活动摸底与

接种记录表

市     县(市、区)      学校     年级    班级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登记员: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户籍地

接种日期

未接种原因

备注


























































































































注:1.除“备注”外其余信息均为必填项。“编号”至“户籍地”等基本信息内容由学校负责填写,建议使用电子版打印形式。

2.“户籍地”:1-本县区;2-本市其他县;3-本省其他市;4-外省;5-外籍。

3.“出生日期”、“接种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13年10月22日接种则填写2013-10-22。

4.“未接种原因”:1-禁忌症;2-发热等其他急性疾病;3-既往有相关疫苗接种史或相关疾病患病史;    9-其他(请用文字具体说明)。       

附件2

青田县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告知书


麻疹、风疹、腮腺炎是由麻疹、风疹、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儿童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随着疫苗的应用,近年来,这3种疾病在大年龄人群中发病越来越多,应引起重视。妇女如在妊娠早期感染了风疹,可导致流产、死产或各种先天性损害。接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能有效预防麻疹、风疹和腮腺炎这3种传染病。

【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儿童、成人。

【不良反应】

1、一般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疼痛和触痛,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行消失。

2、一般接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3、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6-12天,可能出现散在皮疹,出疹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4、可有轻度腮腺炎和唾液腺肿大,一般在1周内自行好转,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禁    忌】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妊娠期妇女。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5、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育龄期妇女注射本疫苗后,应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

4、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

5、疫苗的保护效果并非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等因素有关。

6、未尽事宜详见说明书。

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

本方已阅知上述知情同意书,确认受种者身体健康,符合接种条件,同意接种免费麻风腮联合减毒活疫苗。


受种者姓名:               家长(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回执单


学校:


贵校初三       班              学生,


于    年    月    日已在我院(接种/拒种/禁忌)


麻腮风疫苗。


卫生院

年    月    日


此回执用于学校留底。


青田县初三学生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回执单


学校:


贵校初三       班              学生,


于    年    月    日已在我院(接种/拒种/禁忌)


麻腮风疫苗。


卫生院

年    月    日

此回执用于学校留底

附件4

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活动摸底与

接种统计报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加强免疫学校覆盖情况


初中

高中

初高中合校

大学

辖区学校数





本次接种覆盖数






加强免疫应种与接种情况

类别

学生

总数

应种数

实种数

疫苗

消耗量

未接种原因统计

本省户籍

外省户籍

本省户籍

外省户籍

禁忌

发热等

既往免疫/患病

其他

初三

年级











合计












注:学生总数=应种数+禁忌数=实种数+未接种数;疫苗消耗量(包括接种及损耗等)≥实种数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浙江省学校麻类疫苗加强免疫疑似异常反监测一览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填表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学校

年级

可疑疫苗情况

接种

单位

接种时间

(月、日、时)

接种前

健康状况

异常反应发生时间(月、日、时)

临床

症状

诊断结果

是否上报AEFI监测系统

生产

企业

批号

初步

最终











































































































注:1.本表用于各接种点对本次免疫异常反应对象进行登记,异常反应监测登记工作应持续到本次接种活动结束后1个月。

2.“年级”:初三。

3.“可疑疫苗情况”: “生产企业”填写兰州、上海等;如:麻疹 上海 2010020904 。

4.“接种时间”“异常反应发生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日(空格)时:分,如2013-11-10 15:30 。

5.“接种前健康状况”:无殊或标明具体临床表现,如发热38.5°。

6.“诊断结果”: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10种分类进行标明);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