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领取《青田县城镇个人建房申请表》或《青田县村镇私人建房规划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包括:1、《公示》一式四份
2、《青田县私人建房资格审查表》一式四份
3、《青田县私人建房规划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村委会签署意见
4、《协议书》一式四份(老房拆建需老房证明,无房需无房证明,异地拆建需和村签订房屋回收协议书)
5、《建房四邻协议》(一式三份,与每户邻居均需签订)
6、身份证、户口本(最近一年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各两份
三、建设办实地调查、绘制用地平面图,并签署意见(涉及空地的需到鹤城街道土管所登记,查询土地性质,若需农转用的,先进行农转用,后进行审批手续)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全部材料由本人送至鹤城街道土管所签署意见,意见签署完毕后由本人送至县审批中心审批。
五、在审批中心拿用地呈报表填写完毕后送乡里登记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呈县审批中心报批。
六、县审批中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七、放样、开工建设
三溪口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办事处4楼)
服务咨询电话:6509526
监督电话:6509516
八、职能部门: